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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05年招生章程(含江苏)

编辑: 发布日期:2005-06-01 浏览次数:


院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     院校代码:10327(国标)   1116(省标)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址(含分校及办学点):  仙林校区: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

   福建路校区: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

   桥头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桥头

 

录取规则:

1本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其它语种的考生不招。

2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男1.70以上,女1.60以上,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其他专业按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根据录取规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

4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原则上110分,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省(市、自治区)统一口试并成绩在良好以上。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数学成绩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5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为准。

6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根据志愿顺序江苏省考生按文化成绩(其中数学成绩100%计入总分)+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

8①我校统招类除食工学院所属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应用化学、工业工程、烹饪工艺)学生在福建路校区就读外,其余专业学生在仙林校区就读。红山学院一、二年级学生在桥头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学生在福建路校区就读。

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毕业须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达到学校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③我校今年继续实行对录取在经济学、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电子商务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财政学、税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管理科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食品科学与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九个专业组的学生在组内打通培养的试点,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专业组内自主选择相应专业(红山学院参照执行)。

④我校对江苏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的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等4个专业的学生单独编班,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相应专业组内自主选择专业。

⑤全校5%的优秀学生和有特殊专长的学生在二年级末可申请转至相关专业。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4028510840285118402851384028515840285168402857183494828

院校地址(本部):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

邮编:210046

电子邮件:njcdzb@njue.edu.cn        网址:http://xsc.njue.edu.cn/zs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