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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05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编辑: 发布日期:2005-01-17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通知》(教学厅[2004]20号)文件精神,我校在2005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有关办法公布如下:    

一、 招收项目:    

田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羽毛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    

二、 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 报名方式:    

考生需填写《南京财经大学200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并提供运动员证书、身份证和获奖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正面2寸彩照6张,表格请直接向我校体育部索取或下载。报名时间截止到 31,邮寄地址:江苏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  邮编:210046  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四、测试程序:    

报名截至后,由体育部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选,初选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专项水平测试和面试考核,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认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4月上旬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获得南京财经大学2005年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名单,并报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和国家教育部备案。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录取办法:    

对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上级有关部门认可并公示的考生,按下列标准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由学校提出申请,报考生所在省招办审核后,文化成绩只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15%;    

2)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可免于参加高考,由我校直接录取。    

3凡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运动员必须与我校体育部联系,经确定后,由学校招生办按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录取。  

六、联系方式:    

南京财经大学体育部    

联系电话:025-85101811

办公室电话:025- 8587036983494949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  

联系电话:025-84028516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5   117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下载